浅谈县级质监部门如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麻烦告诉我
行政执法工作是质监部门重要的业务工作,县级质监部门作为质监系统的最前沿,承担着大量的行政执法工作,却面临着工作任务繁重、办案经费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使得县级质监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往往陷入草草结案、结案率过低、行政诉讼败诉的境地。
一、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执法队伍建设落后
一是法律专业人才欠缺。由于质监工作的专业技术性比较强,在现有的质监执法队伍中,执法人员多半是半路出家,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培训,既有法律知识背景又熟悉质监工作的复合性人才少之又少。二是执法人员接受新事物和适应新环境的能力相对较差。县级质监部门普遍存在执法力量薄弱,待遇相对偏低等问题,使得高素质人才引进困难,留住更难。三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普遍不高。表现在调查不深入、证据收集单薄、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擅自更改处罚种类和幅度等。
(二)完全实行查审分离困难
县级质监部门虽然是要求稽查办案、法制审案、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办理程序,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受县级局机构、人员配置等因素制约,行政处罚案件是自我立案、自我处罚并自我监督,不能做到案件调查、审理、决定“三分离”,经办人既是案件调查人员又是案件审理人员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三)技术力量薄弱
质监部门区别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地方就在于拥有技术检测检验手段和能力。技术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能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但执法人员缺少相应的现场检测手段。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绝大多数县级局缺乏日常检查识辨真伪的设备,靠摸、识、看或凭经验难以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科技含量较高、需要相关仪器设备检测检验的产(商)品作出鉴定,如此以来,假冒伪劣商品得不到及时查处,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滥用自由裁量权
执法人员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本应基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目的,选择最恰当的行为方式,以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容易出现滥用自由裁量权现象。一是对自由裁量权的把握不够。如《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仅对于该条规定来说,最低罚款数额也是5万元,但是实际销售者的规模千差万别,不结合实际情况处以高额罚款是欠妥的。二是行政处罚有失公正的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同责不同罚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责任相同,但两者所受的处罚却相差悬殊,其中必有一个处罚裁决显失公正;或者是行政相对人违法责任大不相同,却受到相同的行政处罚。同时在现实的执法过程中,由于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亲情保护主义观念,其他部门或亲朋好友的请托、说情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质监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五)执法工作时效性差
一是案件办理缺乏时效性。县级质监部门执法人员数量普遍不足,对于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有时下发了处罚告知,甚至下达了处罚决定,由于行政相对人一再拖延时间,使得罚款难以履行到位,加之繁重的执法工作,致使个别案件不了了之,在法定期间内不能有效的完成行政行为,形成了一种“有时间就查,没时间就不查,紧迫的办理,不急的就不办”的错误理念。二是执法打假时效性把握能力比较差。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许多是属于季节性产品,比如月饼、农资、烟花爆竹、防冻液等产(商)品,在不同的季节需求量大小不同,但是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却不能很好的把握阶段性执法的时限性问题。
二、对县级质监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鉴于县级质监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形成了一些对县级质监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县级质监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关系到县级质监部门健康发展的大局,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势在必行。
1.加大对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职业角色培训,帮助质监执法人员认同自己不仅仅是法律的执行者,一定程度上还是法律的宣传者;二是加强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学习并掌握主要标准的重点内容,要通过教育、培训、技术交流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对标准(特别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当前存在突出质量问题产品的适用标准等)主要内容及检测方法的理解和掌握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人员不熟悉标准、盲目打假的弊端。
2.引进高素质人才,淘汰低素质人才。利用近年来公务员招考的有利时机,招录高素质人才来充实县级质监执法队伍。执法队伍的建设本来就是人才队伍的建设,只有引进高素质的人才,为县级质监部门输入新鲜血液,才能激发县级质监部门的活力。同时把质监执法队伍中业务水平低、道德水准低下的人员淘汰出执法队伍,让业务能力强,文化素质高,有责任心的优秀人才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重要的是要加强县级质监部门班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动性,形成一个以班子为核心的思想觉悟高、廉政建设好、业务水平高、团队精神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验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质监部门的执法评议考核要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三)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执法工作时效性
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必然要求和最终体现。由于质监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同时做出的行政处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及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因此,要加大对案件经办人的督查督办,建立个人执法档案,对执法不严、执法违法、徇私枉法者,进行严肃惩处,并追究行政执法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
一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对于同一种违法案件,要坚持同责同罚的原则,保证执法的公正性与严肃性;二是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处罚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三是在坚持合法性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应给予行政相对人获取调查证据的结果及表达意见的机会,在听取相对人意见时,应允许其提出证据和反证,允许交互询问,保证其反映情况的真实,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五)利用国家赋予的职能,不断扩大案源
一是充分利用质监部门的专业性优势,提炼出标准中适合现场执法的检测方法和内容,向标准要案源。一套标准往往内容繁杂,检测项目众多,对此,我们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将每一个检测项目都列人到现场检测的范围。为提高执法工作效果,确保现场检测简便高效,执法人员要认真钻研有关产品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吃透标准的实质,依托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把每个强制性标准作为一个新案源,因地制宜地将自身现有检测设备、能力和假冒伪劣产品主要缺陷特征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和有重点地将标准中有关的检测方法和内容精练出来,以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在流通领域中不断扩大案源。虽然陕西省政府规定质监部门继续在流通领域对商品质量具有监督权,但是往往与工商部门存在职能交叉,因此,县级质监部门可以在流通领域内将计量、标准化、3C认证、生产许可证、冒用质量标志(如中国名牌、国家免检、认证标志、地理标志、采标标志等)、条码、代码以及棉花、絮用纤维制品等类型的案件做为突破口,不断强化在流通领域内的执法职责。
县级质监部门的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关系着质监事业发展的大局,既面临着严肃的挑战,同时也是整个质监事业突破发展的契机,因此,必须要坚定不移的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将县级质监事业推向新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