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没死写下字居向哥弟子女替他还债有法律效力吗

欠债人与银行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其亲属非合同当事人,因此没有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该字据是无效的。但死亡债务人的债务其配偶和财产继承人有偿还责任。

《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可见,债权债务按法律规定只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其直系亲属无关。

《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同债务。

《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