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将国防活动分为哪三部分
国防法将国防活动分为边防、海防和空防。
国防:
包括边防、海防、空防、天防、网防等。按历史时期,分为古代国防、近代国防和现代国防;按性质,分为扩张型国防、自卫型国防;按国防联系程度,分为联盟型国防、中立型国防、自主型国防;按国家所处的安全状态,分为平时国防和战时国防;
按国家的地理环境,分为濒海国家国防、内陆国家国防和岛国国防等。任何国家自诞生之日起,就要固国强边,防备和抵御各种外来侵略,以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推进国家发展。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关系国家的安危、荣辱和兴衰。
国家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国家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安全稳定和统一。无论是确保国家的内政不被干涉、主权不被侵犯、领土不被分裂和占领,还是维护国家的统一、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都不能没有强大的国防。国防的性质取决于国家的社会制度。国防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国防建设:
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物质、精神两个方面的建设。具体内容有:国防体制建设,武装力量建设;战场建设,国防动员建设;边防、海防、空防、天防和网防建设;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国防教育、国防法制建设;国防交通、通信方面的建设等。
国防斗争:
以军事斗争为主,包括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等领域的非军事斗争。国防斗争的主要手段是军事手段,包括军事威慑与军事打击。军事威慑主要指示形造势、军事欺骗等非实战行动,以显示己方的国防实力、实战能力和保卫国家安全的决心与能力。
军事打击主要指以实战行动抵御、反击敌方的侵略,粉碎其入侵企图,其样式和方法视对方所采取的侵略行动的规模、行动样式和目的灵活确定。通常包括防御行动与进攻行动。主要有兵力攻击、火力反击、心理攻击、信息攻击、网络攻击、电子防御等相应的攻防行动。
军事威慑与军事打击是互为作用、相辅相成的。军事威慑必须以军事打击为后盾,同时军事威慑又为军事打击创造条件。军事打击具有实战和威慑双重功效。它有利于迅速有效地粉碎敌人的侵略企图,同时也是对敌方的一种强大心理威慑,还有利于控制战局,为尔后的政治、外交斗争创造条件。
国防斗争手段除军事手段外,还包括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斗争手段。政治手段包括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等;经济手段包括经济制裁、经济封锁等;
外交手段包括军事往来、军事同盟、军事援助、军事经济合作、边防管理及断绝往来等方面的斗争策略和措施;科技手段包括科技情报信息交流与封锁、科技合作与制裁等;文化手段包括文化渗透与反渗透、文化交流合作与制裁等;教育手段包括国防教育管控、国防教育交流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