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个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所需的费用还是挺多的,地方不同,所需的费用也会有所区别,所需的费用有一下几点:

1、律师费。是否有该项支出,取决于客户是否委托律师。如果客户委托律师,就需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就浙江范围内,根据(浙价服2011212号)的规定,除了特殊法律服务之外,其他法律服务全面实行市场价,意味着怎么收费,律师说了算。

很多人看完担心,律师是不是会漫天要价,这个担心过虑了。一般来说,律师费的高低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地域,一个省会城市的律师的律师费必然比小县城律师的律师费高,因为省会城市需要有更高的办公成本以及更高的办案成本。

例如专业能力,一个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律师费必然比专业律师低,这是因为专业律师在某个细分领域研究得更加深入,能够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和法律服务,万金油律师往往只能解决基础的法律服务。

所以,客户在选择律师的时候就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如果是一个法律关系很简单的案子,去聘请专业的律师,那就有种杀鸡用牛刀的感觉。

这类案件,哪怕找万金油律师影响也不大。如果是一个法律关系很复杂的案子,最后找了一个万金油律师,就好比自己明明得了癌症,最后却去社区医院找医生瞧病,俨然是视生命为草芥。

2、诉讼费。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会收取诉讼费。法院收取诉讼费的目的主要不是赚钱,因为很多客户之前也抱怨:说法院不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地方吗,为什么还要收费?法院采取收支两条线,法院收取的各类费用上交财政,法院每年的开支由财政拨款。

法院收取诉讼费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试想一下,如果打官司不花钱,那么当事人可能鸡毛蒜皮的小事都闹上法院,而有些事情是没有必要通过法院来处理的。

关于诉讼费的交纳方式:由原告预交。预交的意思是先垫付诉讼费,等官司打完了,由败诉方承担。但在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的收取相对比较特殊。如果起诉,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那么由原告承担律师费。

如果起诉,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了,那么诉讼费由双方分担,分担的比例会考虑财产的分割比例。假如没有***同财产进行分割的,那诉讼费有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那么一人承担一半。

关于法院收取诉讼费的标准: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到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这样,关于诉讼费的内容就全部讲清楚了。

3、保全费和担保手续费。在某些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中,一方担心对方转移资产,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包括查封不动产、动产,冻结银行存款等措施。此时,法院会收取相应的保全费,同时要求申请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关于保全费的标准: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除了交纳保全费,法院还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如果当事人没有现金或其他财产提供担保的,就有必要找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担保手续费,不同的公司费用不太一致,一般在担保数额的万分之五到千分之一之间。

4、公告费。在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时,法院的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传票、判决书等)无法直接送达对方当事人,此时法院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

公告的方式:一般在国家级或者省级有影响力的报刊上发布公告,那么相应的,报社会收取公告费。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公告费的标准不太一致,之前处理的几起案件中,公告费按照560元收取,包括两次公告。

5、评估费。在涉及分割房产时,对于房子价格能够达成协商处理意见的,那么该笔费用是不会产生的。但当夫妻感情破裂,对簿公堂之时,男女双方的意见往往是相左的。房子的现价如何确定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法院会要求一方申请评估,然后法院委托相应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定价。

既然对房屋现价进行评估,必然会产生评估费,而评估费的收取和诉讼费差不多,采用预交制,最后由双方进行分担。

6、执行费。当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后,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时,就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法院既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需要收取执行费,不过执行费和诉讼费不同,诉讼费采取预交制,执行费不采取预交制。

申请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只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书(原件或复印件,不同法院要求不一致)、生效证明等材料,法院就会启动执行程序。当法院强制执行有效果之后,从执行款中作相应扣除。

打离婚官司注意事项: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在立案阶段,应注意审阅所要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核实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是否一致,方便确定管辖法院;规范书写起诉状等文书,简明扼要的阐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事实与原因;

提交财产清单时,建议尽量少列取,因为婚姻案件涉及财产的,人民法院按照财产数额预收案件受理费,而在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仍有可能自行或者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撤诉或者调解的情况,撤诉或者调解,人民法院仅退一半案件受理费。

部分婚姻案件中,需要调查核实财产情况,建议原告在起诉时,将调查取证申请书一并交给法院,并与承办法官沟通在送达之前先行调查,以免对方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