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下关于管理处不让派单的问题

1. 城市管理处主要职责:负责高新区城市道路、桥梁、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高新区城市道路挖掘、依附城市桥梁设置设施管理;负责超重车过路(桥涵)核准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核准与管理,参与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经费核定;负责组织制定城市道桥设施维修改造技术方案;负责高新区城市管理网络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考核及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高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城市道路占道挖掘等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对垃圾转运、压缩中转站、果屑箱、公***厕所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市容环境“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督促检查城区街道、社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扬尘专项治理;负责协调城区菜市场、机动车停车场(点)建设工作;负责局外广告及城区社会经营单位的商招、店招设置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霓虹灯、景观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你们店发单的行为,我个人认为管理处有理由以会影响市容为由,而让你们中止发单,因为对市容街道的整治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但是由于实践中很多店都在门口发放传单,只要你们不影响道市容,原则上他们是没有权利驱赶你们的。

3.如果派保安驱赶你们,我个人认为侵犯了你们的人格尊严,如果情节严重动手打你们的话,则可能涉及侵犯生命健康权乃至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