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位2024最新政策
2024年公益性岗位的政策包括岗位范围、安置对象和补贴标准等。
1、岗位范围: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补贴、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用于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辅助性、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服务岗位。
2、岗位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且登记失业满6个月的失业人员;低保家庭中登记失业人员。
3、补贴政策:经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额度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8%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按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最低标准之和确定,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从工资中扣除。
补贴根据核定的实际上岗从业人数核拨款,补贴月份以招用时间与社会保险缴费相对应的月份确定。公益性岗补贴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办法
1、人事劳动和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审批、安置以及岗位等各项补贴的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负责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就业人员的管理。
2、凡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服从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不再作为就业困难对象给予帮扶。
3、对他人采用冒名顶替等办法从事公益性岗位,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金补贴的,经核实后,追回已发放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金补贴,并收缴核销持证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
4、非职工过错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协议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停止享受政府给予的岗位补贴。但由财政部门继续为其补贴社会保险费,直到合同期满。
5、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人员,自动离职、累计请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或者违反用人单位规定被提前解除劳务协议的,本人不得享受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就业待遇。
6、对自动离职、退休、解聘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由财政部门停发公益性岗位等各项补贴。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