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发挥公众参与作用?麻烦告诉我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助于政府及时了解民意,杜绝社会矛盾产生;有助于了解难以鉴别的环境影响情况,以作为确定项目和环境影响二者之间关系的重要依据;另外,公众参与还有助于选择能满足建设项目需要的最理想方案。
但是,从目前现状来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繁杂,即便配备专门技术顾问,也可能缺乏对公众所有问题的全面调研;二是耗费时间,费用较高;三是可能产生“多数人暴政”,有时坚持大多数人利益的原则并不一定是最有效的;四是有时开发方对有争议的问题存在事实上的垄断,因为对公众而言,并不是总有完备的知识或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
中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从事环保工作的队伍人数仍相对较少。因此,中国的环境保护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公众参与。目前,中国的公众参与多限于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做到从法律机制、经费保障和可操作程序上加以规定;现阶段的公众参与程度还远远不够,还需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的信息、技术、组织和法律保障机制。
要更好地推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首先要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途径。《里约宣言》第十条规定:“环境问题最好在不同层级公众参与的基础上解决。在国家层面,每个人有权利获得其社区的有害物质与活动的有关信息,并有机会参与政策的制定。国家应通过广泛地提供信息来鼓励和促进公众参与。”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大众传媒发布信息,建立环境信息咨询中心或电话热线,加强环境知识教育。例如,每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空气质量周报等在社会上有很大的反响,它们能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促进公众参与。
二是可以大力发展环保民间组织。公众参与的主体有个人和组织两种,个人的力量是零散的,而大量的环保组织是公众参与的有力促进者,西方国家公众参与的良好运行与众多环保组织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环保民间组织在中国已逐渐发展起来,比如北京大学有3家环境类社团,包括环境与发展协会、绿色生命协会和爱心社;在知识分子阶层中自发组成的“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他们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受到了重视。但是,这还是远远不够的,希望可以涌现更多的环保组织。
三是为公众参与提供更完备的法律支撑。应在法律上进一步细化公众参与环境与发展战略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权利,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需要加强环境资源定价和环境损害经济评估等理论工作,培养大批环境律师队伍,甚至建立专门的环境法庭。以上都需要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有效参与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