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贷款风险
如何控制担保贷款的风险?
担保有风险,做保需谨慎!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是出于好心替他人做了担保人,可最后却因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而成为“替罪羊”,必须帮其偿还。那么,担保人要如何规避担保责任风险呢?
1、可以要求贷款人提供反担保
作为担保人在为贷款人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可以要求贷款人提供反担保,以保证担保人的利益。在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所有人都会要求有反担保,现在担保人要求反担保的人也是越来越多。
2、全面了解贷款人的信誉资质
通常情况下,贷款人的信誉次质判断都来自担保人与其接触后,不过,你也可以通过被担保人身边的熟人或朋友进行调查,全方面的了解。
3、贷款人是否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在做担保之前,我们应该先查看贷款人是否具备还款的能力。贷款人还款能力具体是指财产的所有权是否为贷款人所有,而且该财产没有抵押给他人。其次,要考察贷款人负债的多少。
4、尽量以连带责任保证为主
尽量以一般保证为主。一般保证是指担保人在合同未经审判或仲裁,以及贷款人的财产没有依法强制执行前,对贷款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一旦被担保人届期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被担保人和保证人任何一个人承担责任,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保证责任。
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
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简而言之,就是做好三方面工作,即贷前审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
1、贷前审查,具体就是做好客户信用评级、额度授信工作;
2、贷中审批,针对客户的贷款申请,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都齐备时,才可以审批发放信贷资金;
3、贷后管理,监督客户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银行信贷要求,对于违规使用的情况,要求客户及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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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这几方面:首先是加强准入管理,对可疑贷款,果断、依法强制清收。然后加强预警监控,达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效果。之后加快信贷调整,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贷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贷资产质量恶化。最后加强贷后管理,制订完善的风险监控方案,及时化解潜在风险。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而言是有用的。
怎样降低信贷风险措施
信贷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信贷资产质量不高、金融风险不断加大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急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是由我分享的怎样降低信贷风险措施,希望对你有用。
怎样降低信贷风险措施
(一)内部风险
1、素质风险。是指因信贷人员个人素质原因导致的信贷风险,信贷人员个人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品德素质两个方面。业务素质偏低的信贷员一般很难对一笔贷款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使贷款的风险增大;品德素质较差的信贷人员则容易导致、以贷谋私的道德风险。
2、程序风险。信贷审批程序复杂往往使得贷款风险变得不易控制,有时甚至加大风险。
3、管理风险。贷后管理是信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贷后管理能否落实到位是贷款能否正常收回的关键。从现行管理机制看,贷后管理仍不同程度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或不到位的现象,给贷款的安全回收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4、政策风险。每一种信贷业务的开办和发展都以相应的信贷政策作为前提,但在现实中,信贷业务有时很难与信贷政策变化相适应。
(二)外部风险
1、经营风险。对于借款人来说,一旦贷款到手,主动权就转移到借款人这边,贷款使用和归还主要由借款人把握,贷款人既不能参与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更不能干预其经营决策。借款人经营上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农信社贷款的安全,从而导致农信社贷款的风险。
2、中介风险。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为了眼前利益或某些不正当收益,会为借款人出具不真实的报告,隐瞒借款人的财务状况问题。这种做法使农信社在不真实资料的误导之下错误地发放贷款,造成较大的潜在风险。
3、行政风险。农信社作为非银行性金融机构,虽然在人事、行政、业务上不受当地政府管理,但并不等于不受当地政府影响,有时受影响的程度还比较大。
4、诚信风险。借款人还贷意愿与其法定代表的个人品德有关,还贷能力强的借款人还贷意愿不一定强;还贷能力弱的借款人,还贷意愿不一定差。
信贷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历史原因。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农信社在长期经营中形成的不良贷款已成为难以化解的历史包袱。由农行代为管理时,农信社成了农行的“小金库”,人行代管时,又成为人行“自留地”。这些由过去政府行为造成的不良贷款几乎占不良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至今落实债务难,收回更难,已基本形成损失。
(二)管理体制的原因。农信社自1994年和农行脱钩以来,虽然一直不停地进行改革,但总也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产权制度不明晰,管理体制相对落后,缺乏应有的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导致信贷资产管理成了“良心帐”,违规现象屡禁不止,无法适应现代金融企业的需要。特别是近几年,银监部门对信用社的风险等级进行评定,好多信用社成为高风险社或资不抵债社,为增加利润,甩掉帽子,很多信用社以存贷规模的扩大来掩盖信用社的风险,通过贷款规模的扩张稀释不良资产,重经营、轻管理,重规模、轻质量,重增量、轻存量,对到逾期贷款进行借新还旧,甚至以贷收息。表面上看降低了不良贷款占比,但不良贷款总额并未取得实际下降,且在社会上形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致使一部分贷户形成攀比意识,没有还款意识,甚至不愿还款。
(三)道德风险严重。一是人员素质低下引发的道德风险。由于信用社从业人员多为近亲繁殖,素质相对较低,缺乏良好的职业素养,又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因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而引发的信贷风险愈演愈烈,成为农信社信贷资金的最大风险之一。二是信贷人员暗箱操作引发的道德风险。在业务操作中,信贷人员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放款的随意性大,关系贷款、人情贷款严重;有的信贷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现象严重,导致“老实人贷不到款,贷到款的不是好人”的现象,一大批信誉不好、人品低劣的人成为信用社的“黄金客户”;还有的信贷人员和贷户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和贷户通风报信,致使贷款形成损失。三是用人不善引发的道德风险。信用社在选人用人上,缺乏科学考评机制,任人唯亲、任人唯钱、任人唯权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善于钻营的所谓“能人”走上了信用社的领导岗位。这些人将信用社的资金作为自己的“自留地”,放款随意,热衷于发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大额贷款。为了逃避上级部门的监管,违规操作,主要表现为化整为零贷款、冒名贷款,更有甚者,用假名字、假身份证发放贷款,真正的借款人一个字都没有签,一旦贷款形成风险,无法。
(四)信贷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一是贷款的“三查”流于形式,贷前调查缺乏科学全面的调查论证,信贷人员有时单凭贷款人口头陈述就草率做出决定,贷时审查有的其实就是社领导说了算,审贷小组形同虚设,贷后检查更是流于形式,仅填制档案时在贷后跟踪表上签个字了事,贷款放了以后,再无人过问。二是贷款担保抵押徒有虚名。无效抵押、抵押不足值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保证贷款实行夫妻互保、父子互保,联保贷款实行父亲贷款,儿子及妻子担保或贷款人互相担保等形式,纯粹逃避上级部门检查,起不到一点保证的作用。有些抵押品不办理抵押登记、造成重复多头抵押,形成不应有的贷款风险。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对信贷资金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信用社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损失赔罚制度,对那些给信用社资金造成巨额损失的责任人,上级管理部门不愿或不敢把他交到经侦部门或司法部门,内部处理最多给予下岗收贷或开除留用的处分。还有的领导指使或授意下属人员发放违规贷款严重,造成大批贷款损失,一走了之,责任得不到追究,形成恶性循环。违法成本过低,无法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和他律机制,导致信贷人员有一种侥幸心理和攀比心理,形不成威慑机制。
(五)法制观念淡漠。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低下,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有的信贷员在发放贷款时,不知道如何防范风险,对抵押物不评估、不登记,或者抵押物不具备抵押资格,形成无效抵押,在发生风险时,无法优先受偿;有的在办理时,不扣留质物,不办理质押登记转移手续,或擅自把质物退还本人,形成无效质押;有的发放冒名贷款、假名贷款不认为是犯法,而认为不过是贷款违规;清收过程中,不知道该如何维护信用社的债权,常常因贷款丧失诉讼时效而无法;等等现象体现出信贷人员法制观念淡漠的本质。
信贷风险的主要特点
(一)客观性
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二)隐蔽性
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
(三)扩散性。
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
(四)可控性
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信贷风险控制手段?
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偏低,传统的信贷风险管理缺乏主动性的理念。下面是由我分享的,希望对你有用。
一、修订、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确保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从制度上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尽快制定、实施《信贷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就信贷档案的收集、交接、检查进行明文规定,指派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对企业财务资料虚假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四相符稽核"和"财务报表审计失实责任赔偿制度"。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银行本身对借款企业的总账、明细账、原始凭证和重要实物进行核对,做到"四相符";另一方面可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事务所对银行贷款申请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作为银行审批贷款的依据,并同时在合同中规定,如因其报告不实而致使贷款损失,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所在事务所负责全额赔偿银行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其次,进一步完善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集体审批、贷款"三查"等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在办理信贷业务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岗位许可权以及行使许可权的条件进行运作,加强不同岗位、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实行对业务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制定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及贷后检查的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应该包括的内容、调查方式、核实手段等,以避免流于形式。同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将信贷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严格考核,防止有法不依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信贷专门管理机构,防止信贷权力的过分集中,实行信贷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首先要真正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尽快将贷款的审查和批准权分别落实到不同的职能部门,明确贷款审查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规范贷款审批部门的工作制度、审批内容、审批许可权、审批程式和审批责任。
其次,对大额贷款和疑难问题贷款,应建立专门的贷款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贷款审批决策问题。该委员会可以是一个非常设的机构,但应当由行政领导和业务专家组成,业务专家负责提供贷款申请人的基本资讯、贷款风险分析报告及专家意见,贷款审批实行民主决策。
第三,将贷款风险评估具体落实到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职能部门。贷款风险定期评估是监测贷款风险度的一项具体工作,需要独立、科学、客观地对每一笔贷款生命周期中的风险状况作出量化评估,达到一定风险水平的贷款,就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转移风险。因此,为了保证贷款风险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时效性,这项工作需要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其他部门来独立完成。设立专门的信贷管理机构是为了防范信贷权力的过分集中,利用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在信贷权力分配中建立起一道"防火墙"。但为了保证资讯的流动性,保证各个部门都能充分占有、***享收集到的借款人的资信资讯,还应该建立资讯在有关部门流动的制度,防止划地为牢、公***资讯被一个部门私自占有的情况发生。
三、建立借款人信用资讯***享制度。上述两项措施旨在解决商业银行单个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问题,但是由于单个分支机构的业务领域仅限于某一地区,不可能全面掌握现有借款人,特别是未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因此,商业银行还应该在其系统内建立借款人信用资讯系统,让其所有的信贷业务部门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地方经济执行状况、国民经济执行状况、中央和地方的巨集观或微观经济政策。借款人信用系统可以收集有钱不还、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者企业执行状况较差、贷款风险度过高的借款人的资讯,通过在系统内交流"不良借款人黑名单"的形式,禁止其分支机构向不良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回旧贷款。
信贷风险的主要特点
一客观性
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二隐蔽性
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
三扩散性。
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
四可控性
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
科学合理的信贷业务管理过程实质上是规避风险、获取效益,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过程。每一笔信贷业务都会面临着诸多风险,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通过既定的操作程式,通过每个环节的层层控制达到防范风险、实现效益的目的。一般来说,一笔贷款的管理流程分为九个环节。
1、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用贷款资金时,应按照贷款人要求的方式和内容提出贷款申请,并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申请基本内容通常包括:借款人名称、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申请贷款的种类、期限、金额、方式、用途,用款计划,还本付息计划等,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2、受理与调查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接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由分管客户关系管理的信贷员采用有效方式收集借款人的资讯,对其资质、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评定资信等级,评估专案效益和还本付息能力。同时也应对担保人的资信、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如果涉及抵质押物的还必须分析其权属状况、市场价值、变现能力等,并就具体信贷条件进行初步洽谈。信贷员根据调查内容撰写书面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信贷意见。
3、风险评价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将调查结论和初步贷款意见提交审批部门,由审批部门对贷前调查报告及贷款资料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价,设定定量或定性的指标和标准,对借款人情况、还款来源、担保情况等进行审查,全面评价风险因素。风险评价隶属于贷款决策过程,是贷款全流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4、贷款审批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对信贷资金的投向、金额、期限、利率等贷款内容和条件进行最终决策,逐级签署审批意见。
5、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强调协议承诺原则。借款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应***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作为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档案。其基本内容应包括金额、期限、利率、借款种类、用途、支付、还款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对于保证担保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还需与担保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对于抵质押担保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还须签订抵质押担保合同,并办理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
6、贷款发放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稽核。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7、贷款支付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支付稽核和支付操作。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稽核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在稽核通过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物件。采用借款人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8、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发放后对合同执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监控的信贷管理行为。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跟踪掌握企业财务状况及其清偿能力、检查贷款抵质押品和担保权益的完整性三个方面。其主要目的是督促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合理使用贷款,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处理有问题贷款,并对贷款调查、审查与审批工作进行资讯反馈,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与内容。
9、贷款回收与处置
贷款回收与处置直接关系到银行业金融机构预期收益的实现和信贷资金的安全,贷款到期按合同约定足额归还本息,是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维护信用关系当事人各方权益的基本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前提示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对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慎评估展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科学确定展期期限,加强展期后管理;对于确因借款人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贷款重组;对于不良贷款,贷款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方式,予以核销或保全处置。此外,一般还要进行信贷档案管理。贷款结消后,该笔信贷业务即已完成,贷款人应及时将贷款的全部资料归档保管,并移交专职保管员对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保密性负责。
如何控制贷款风险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