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上面明明写着摩托车可以上高速公路行驶,可为什么大多数地方依旧禁止,无视国家法律。
交通法规规定如下: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而国家摩托车标准则规定,民用轻型摩托车设计最高速度50km/h,超过此范围的,不能上牌。如果是警察、军队、竞赛等,这些摩托车他们是另外上牌的。所以,高速公路可以拒绝民用轻型摩托车。
交通法规规定如下: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而国家摩托车标准则规定,民用轻型摩托车设计最高速度50km/h,超过此范围的,不能上牌。如果是警察、军队、竞赛等,这些摩托车他们是另外上牌的。所以,高速公路可以拒绝民用轻型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