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立案书

以下是一篇例文,希望能给你点帮助,格式大概是这样的:

对蒋起旺死亡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孙丽英,女,蒋起旺之妻,34岁,汉族,住福安市下白石镇福渔村,身份证号:352202197411191524

联系方式:13030917190。

刘爱菊,女,蒋起旺的母亲,80岁,汉族,住福安市下白石镇福渔村。

申请事由:申请贵机构对蒋起旺死亡案件立案侦查

蒋起旺,男,汉族,1974年出生,福建省福安市下白石镇福渔村人。2002年2月27日下午约1点,下白石镇福渔村村民朱丰铃因与本村蒋启旺***同使用的一架传呼机被蒋启旺损坏一事,与蒋启旺发生了纠纷,并在该村朱氏饲堂前相互扭在一起,在扭的过程中,朱丰铃用脚踢中蒋启旺腹部后,蒋启旺倒地死亡。

福安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结论为:蒋启旺系心脏潜在病变,引起猝死。

作为死者家属,我认为蒋启旺之死以及相关单位处理过程中,存在如下疑点:

福安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过程草率及鉴定结果不公。

尸体解剖分析书为什么不给受害人家属?

福安市公安局法医陈成同是施害人朱丰铃岳父的同学,当时尸检只是由法医陈成同一人完成,当时我方就怀疑法医陈成同有受贿行为,只是没有证据,现陈成同因为贪污受贿被福安市纪委双规。

正是因为法医鉴定结论认为朱丰铃踢中蒋启旺腹部属情节显著轻微,才导致福安市公安局作出不立案的决定。

福安市公安局没有出具《死亡鉴定书》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宁德市法院判处几起刑事案件,案例一、双方没有身体接触,一方对另一方喊:“不要跑,我要打你”对方在跑的过程中摔倒,心脏病突发死亡,他方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案例二、双方仍是没有身体接触,一方在逃跑的过程中被绳子绊倒,掉到水中淹死,他方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朱丰铃用脚踢中蒋启旺腹部后,蒋启旺倒地死亡,怎么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令我们受害者想不明白,难道法律不是公平吗?还是法律因人而异。

作为蒋启旺家属,现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请贵机构对福安市公安局、法医陈成同进行立案侦查。查明真相、以正国法,给家属一个交待,给社会一个交待,让死者安息,让生者安心。

此致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孙丽英、刘爱菊

2009年2月18日

附:

1,福安市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

2,福安市公安局复议决定书(安公复[2002]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