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扶法律规定

“尊老”本是传承了几千年已经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传统美德,相信很多人小学的时候都有过扶老奶奶过马路的经历,当然长大之后就渐渐变少了,现在老人在年轻人心中的形象也越来越差。

让老人群体一夜之前变成无赖的,最早是2006年11月20日发生在江苏南京的案件,当时64岁的徐某兰追第3辆公交车,26岁的彭某刚好从第2辆车下来,之后彭某扶起了徐某兰,双方就此没完没了。

无独有偶,2013年吴某骑着摩托车出门,老人周某走在路中间,突然周某摔倒了,原本绕过周某开到前面去的吴某,又回去扶起了他,结果周某要钱20万元,后来吴某自杀,周某才承认是自己摔倒的。

如此一来那段时间所有人对颤颤巍巍走在路上的老人都退避三舍,甚至有老人跌倒后得喊一句“我不讹钱”,才有人敢帮,于是2014年春晚的舞台上就出现了一个小品——《扶不扶?》。“老人跌倒了扶不扶”成为十几亿人的***同困惑,不过今年《民法典》生效后,其实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扶!因为现在有《民法典》为大家撑腰的!

一、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这条规定: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这一条如何理解?意思就是如果你看到有人摔倒了,前去扶了对方,因此受到了损害,那么一切由撞倒的人赔钱,且摔倒被扶的人可以适当补偿,如果

撞倒

人的逃跑了,那么你可以让你扶起来的人进行赔偿。

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这条规定: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又怎么理解?意思就是你自愿去扶他的时候,如果对方出现了什么新的损害,那这完全和你没有关系,你可以不用责任民事责任,管他怎么嚎都不行,你可以自己走开。

这两条都是从助人者的角度进行制定的法律,维护了见义勇为的人的权利,让人更加放心大胆地去做好事,

不过关于老人摔倒后被扶起随后讹钱,应该怎么追究这位老人依然没有确切的条文。

三、关于老人讹钱为什么不能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判刑的问题

老人摔倒讹钱到底怎么追究其法律责任,很多人觉得应当以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判刑,但事实上老人摔倒讹钱,其实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和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定义的。

诈骗罪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构成诈骗罪有一大要点:

被告人采取了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办法,但这里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是对周围群众,没有办法对受害人进行虚构事实和隐瞒,受害人从始至终都知道自己没有撞倒老人。

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个也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需要被告人知道自己是知道自己在讹钱,也知道不是别人撞了他,但像这种只要他说自己糊涂没有弄明白,那么就很难追究责任;“恐吓、威胁、要挟的方法”,有时候老人就只是说自己摔倒了,是你撞的,要你赔钱,这属于一个自然因果,其往往不需要带上恐吓、威胁、要挟,所以依然很难定罪。

总结

也就是说老人跌倒了肯定是要扶的,只要自己是清白的,《民法典》就会为自己撑腰,况且就像《扶不扶?》小品中说的那样“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

尊老无论如何不应该因为个别乱象而被社会废弃,大家终有一天也会成为颤颤巍巍的老人,偶尔摔倒了需要人扶一把,所以维持这样一个美好的纯净的社会氛围,也是为自己的以后负责。

不过由于老人用摔倒讹钱这件事实在不好追究责任,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委屈自己,在扶人之前一定要有这些措施:1.先看看有没有监控;2.打开手机录像;3.观察现场有没有其他旁观者。

最后,希望每个人都是一个能保护自己,保护别人,保护老人,保护未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