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的老子李耳的思想与同为道家的庄子的思想有什么相同的地方与不同的地方?

先秦时期,各家学派并起,号称诸子百家,百家争鸣。道家是其中最重要的思想学派之一。道家的思想核心为“道”,强调天道自然无为,人道顺应天道。体现在政治法律上即表现“无为而治”的思想。道家思想的起源很早,相传轩辕皇帝就有天人合一的思想。当年老子西出函古关,作五千言,遂成道德经,涵盖其平生思想。被公认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庄子是道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有学者认为,庄子发展了老子的道,也歪曲了老子的道[1]。笔者认为,庄子实际上是从不同的角度阐发“道”的不同涵义。其与老子的侧重点不同而已。谈及道家,皆呼老庄。可见老庄在道家的地位之重要。从孔子到孟子,儒家思想是沿着内在超越的路展开的,道家则不然。道家是一个从各个不同层次不同方位展开的思想流派。老庄同属道家,都认为“道”是世界的本源,崇尚自然法,反对人为法,在政治上都提出了“无为”的思想。但老子并无收徒,庄子是在老子的思想上加以发挥,另辟蹊径。因此老庄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道”,从不同的层次来阐明“无为”。本文即是通过对老庄的思想进行分析,以明晰老庄思想中的差异性。

第一章 老庄对“道”的认识的差异性

论及老庄思想,首先就要谈到老庄的哲学思想。思想具有贯通性,哲学思想与法律思想是相通的。道家的哲学思想不同于儒家的“入世”哲学,而是直接从天道运行的原理侧面切入,开展了以“天道”“人道”为主的“道”的哲学。道家的思想核心是“道”。老子和庄子都遵从这个“道”。但是,他们所指的“道”并不完全相同。

在老子这里,“道”是他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道”是天下万物的主体,具有生成论的意义,当然也具有超越性。何为道?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四章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这里的“夷”“希”“微”都是对道的超越性的描述。道是“无状之状”“无象之象”“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2]。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将这种高度抽象之物概括为道。道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正因如此,它才能够成为所有具体物象存在的根据。道有什么用处呢?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在第三十六章中又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3]老子认为,道先于天地而生,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由道所创造的,道是天下万物之母。因此老子的道具有生成论和超越性的意义。

而庄子的“道”,他所关注的重点不再是“道”的生成论意义,而更多的关注“道”的普遍性。在他的哲学思想里,“道”更多的是一种普遍存在体,它是在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庄子.知北游》中说:“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在瓦甓’‘在尿溺’……” [4]庄子认为“道”无处不在,广大无边,而又体现在一切事物之中。最后庄子又总结说:“至道若是,大言亦然。周遍咸三者,异名实同,其指一也。”,从“周”“遍”“咸”三个字可以体认出庄子对于“道”独特认识,他把“道”的位置大大拉了下来,从宇宙生成论的高度拉到了人的内心,更多的把“道”看作人生修养的终极价值目标,人对于“道”的追求过程就是人的内心不断完善的过程,而追求“道”的方法就是“心斋”和“坐忘”。人一旦达到了“得道”的境界,也就做到了“无己[5]”。

第二章 老庄辩证思想的差异性

道家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老庄的思想中不乏辩证思维的精华。老子在《道德经》第二章中指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此章老子即是从矛盾的同一性讲起,老子认为,美是因为有丑而成其为美,善是由于有恶才成其为善,没有有就没有无,没有难也就没有易,没有长就没有短,没有高也就没有低,没有音也就没有声,没有前也就没有后。世间相互矛盾相互对立的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的,辩证思维在这里灼灼生辉。紧接着老子在第三十四章中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主要阐述了事物的发展变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做事不能急功近利。天地万物的发展变化最终都要归于无,无又生有,有归于无,周而复始,乃至无穷,世界上的任何客观存在都是合理的。因此老子认为要解决世间矛盾就不能采取压制矛盾的一个方面,扶持矛盾的另一个方面的策略,而应该采取任其自然,让其自生自灭的策略,也就是无为而治的策略。因此他告诫统治者要“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6]”并提倡“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但是老子在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只强调内因的作用而排斥外因的作用,他认为如果不存在矛盾的对立方,那么矛盾就不会存在,因此他在《道德经》第十八章中提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老子认为治理国家应该抛弃所谓的“仁义礼治”,正是因为这些人为的规定,使得社会不能按照原有的规律自然发展,违背了“道”的发展规律,所以国家社会才陷入争战混乱的局面,百姓才不能够安居乐业。老子认为他上面所说的不够概括,也不够深刻,于是明确的将其论点提出,统治者应该“见素抱朴,少私寡欲[7]”

有种说法是:研究中国哲学,不能不读《庄子》。谢祥皓教授指出:辩证法和相对主义交织在一起,正是《庄子》一书的重要特色[8]。辩证法是研究对象本质自身中的矛盾的一门学问。庄子对他所研究的对象,都采取了揭露矛盾的方法,这是符合辩证法的。庄子不但继承了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而且有所发展和突破。首先,庄子承认世间万事万物都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观点。在《齐物论》中,庄子写道:“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庄子认为人生的过程,正处于不可阻挡的迅速变化之中,如骏马之奔驰,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使之停止。人的一生中,始终处于和自然界进行尖锐的斗争之中,“与物相刃相靡”“终身役役”就是这种贯彻始终的斗争的如实描写。在庄子所处的阶级地位和社会背景之下,庄子能够看到人生过程复杂变化与尖锐斗争,则是庄子头脑清醒,具有某些辩证法思想的因素。在《秋水》篇中“年不可举,时不可止,消息盈虚,终则有始,是所以语大义之方,论万物之理也。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庄子在这里所讲的“万物”就是指客观的物质世界。庄子非常明确的肯定了“万物”的变化,这种变化又是“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的。庄子不但认定事物是在“变”,在“动”,而且认定了这个“变”“动”具有绝对的性质。在这里表现出了相当鲜明坚定的辩证观。

其次,庄子认识论的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哲学学说。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事物性质的相对性,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由于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对的、主观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因而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进行诡辩的最应手的工具。在《秋水篇》中,庄子写道:“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已。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知天地之为 米也,知毫末之为丘山也,则差数睹矣。以功观之,因其所有而有之,则万物莫不有;因其所无而无之,则万物莫不无。知东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无,则功分定矣。以趣观之,因其所然而然之,则万物莫不然;因其所非而非之,则万物莫不非。”任何事物都有它大的方面,也有它小的方面。从大的方面看,万物皆大;从小的方面看,万物皆小;同样道理,也可以说万物皆有、皆无、皆然、皆非、懂得了天地和米粒一样小,毫毛和丘山一样大。那么万物的差别和数量也就看得很清楚。懂得了任何事物都像东和西一样相反相成,相互对立又不可分割,那么事物的功用与本分便得以确定。庄子从天地与米粒,毫末与丘山的比较中,说明万物的大小、贵贱、是非都是相对的,没有定准的,而且是不断的相互转化的。然后进一步指出:以道的观点看来,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大小、贵贱、是非、万事万物都是齐一的。

庄子认为,不论客观万物或者是人的内心世界都受到道的主宰。因而事物的彼此、认识上的是非,都是相对的。从根本上来说,一切都是“道”的“物化”现象,如庄周梦为蝴蝶,蝴蝶梦为庄周一样,只不过是一种幻觉,是没有定准的。因而应该放弃一切对立、一切争论,做到无知无觉,无见无识,回复到虚无的“道”那里,就一切都统一了。虽然庄子在《齐物论》中写过“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的明智的论断,但是,因为对现实变化条件的茫然无知和主观上超脱现实。摆脱矛盾、追求“真宰”的意向结合起来,庄子随即写道:“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9]”这个“圣人不由”写出了庄子之类的“圣人”对于这些变化眼花缭乱,不能理解,因而只好以“天”明之。对于这些变化的条件,自然无从追究、不能追究了,于是便得出结论:“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既然“彼”“是”之间的矛盾对立全然消除,也就达到了“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的境地了。

第三章 老庄思想的立足点

关于老庄思想的立足点问题,罗安宪老师在他的著作《虚静与逍遥》中说:“老子思考问题的重点还是社会之治乱。从社会角度、从社会治乱之角度立论而观人,老子突出人之自然,从而强调‘虚心’。庄子立论之出发点则是个体之人。庄子虽肯定人之自然,但庄子更推崇和强调者,则是人之自由。[10]”老子思想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社会之人,其所关注的是国家安定繁荣,百姓安居乐业。如老子在《道德经》第三章中指出:“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这一章的最终着眼点是告诫君王如何治理天下。老子生活在春秋时代,当时诸侯并起,硝烟弥漫,智谋巧智之士奔走于诸侯之间,为社会兵连祸结推波助澜。老子提出,要消除战祸,就得使人无知无欲,“弱其志,强其骨” 采用愚民政策,使巧智不生,则国将定也。“无为”思想是老子最重要的法律思想。他呼吁统治者要“无为而治”。他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认为,为政者应当做到“无为而治”,有管理而不干涉,有君主而不压迫,让人们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人民就能够安平富足,社会自然能够和和谐安稳。老子把“无为”看作圣人“取天下”和“治天下”的手段。

庄子关注的是人之自由,是精神的自由。庄子出身于没落的奴隶主贵族,曾为漆园吏,因对现实的不满。不久归隐。庄子认为自由自在是为人处世的理想境界。为了达到这一境界,必须与物“无待”,即摆脱与周围事物的对立、依赖关系;而做到“无待”的关键是“无己”,即在矛盾的双方中把自己的一方消除。如庄子在《逍遥游》中写道:“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列子可以驾驭风而行使,但是风也是物质,列子依然“有所待”,即依赖于风,有依赖就算不上绝对的自由。如果能够顺应天地的自然规律,掌握宇宙的变化,就可以达到绝对自由的境界。庄子认为,宇宙的无极,只有用无极的内心才能洞悉。要成为一个“游无穷者”,就必须做到“无己”、“无功”、“无名”。

结语

老子、庄子都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创建了道家,庄子发展了道家。老庄的思想核心都是“道”,在哲学上都属于唯心主义,在政治法律上皆强调“无为”。庄子的思想出于老子,又不同于老子,他们的思想具有差异性。这与他们所处的社会背景、个人经历不可分。也正是因为这种差异,使得老庄在中国法律史上、哲学史上、思想史上各放异彩。

[1] 晨阳 《庄子的哲学思想》,高等院校社会科学学报论丛(4)。第69页

[2] 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出版。第114页

[3] 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出版。第163页

[4] 曹础基《庄子浅注》,中华书局出版。第333页

[5] 曹础基《庄子浅注》,中华书局出版。第7页

[6] 陈忠 《道德经》,吉林文史出版社。第3页

[7] 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出版。第136页

[8] 谢祥皓《庄周的相对主义与辩证法》,高等院校社会科学学报论丛(4)。第48页

[9] 曹础基《庄子浅注》,中华书局出版。第22—31页

[10] 罗安宪 《虚静与逍遥》,人民出版社。第53页

来源:中华法律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