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十九条研制新药,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同制定。完成临床试验并通过审批的新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新药证书。

第三十条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必须分别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