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别人威胁打人,据称不法侵害我,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你首先要弄懂正当防卫的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 首先,侵害现实存在。 你不能假想,如果别人只是表明要打你,只是恐吓你,而没打你,就不构成正当防卫,而是假想防卫,你要付刑事责任的。 其次,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你不能提前动手,也不能过后动手。否则属于防卫不适时。具体分为:事前防卫(事前加害)或者事后防卫(事后加害)。前者被俗称为“先下手为强”。防卫不适时不属于正当防卫,有可能还会构成犯罪行为。 最后,你尤其要注意的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就像你说的他们只是把你打进医院,而你把人打死,明显是防卫过当,要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