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强制消费
强制消费是指违背消费者意愿,强行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强制消费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制消费也称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强制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下述7种情形: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排斥其他同类商品;
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排斥其他的经营者;
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5、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
6、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滥收费用;
7、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