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投资环境现状与对策的调查报告
促进哈尔滨市环保产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二、哈尔滨市环保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产值能耗总体依然偏高
哈尔滨市政府持续加大资金补贴和政策优惠制度,引导企业节能减排,降低资源能耗,取得了一定效果。2017年哈尔滨市万元国民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0.154吨标准煤。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与同期全国万元国民生产总值平均能耗和主要省份万元国民生产总值能耗相比,哈尔滨市主要工业产品单位生产能耗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或主要省份能耗。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哈尔滨市产业结构布局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2017年三个产业和生活用能分别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4%、53%、27%和16%。从数据可以看出,高耗能的第二产业53%的能源消费只创造了31.64%的地区生产总值。二是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仍有进一步改造升级的空间。作为东北三省传统工业基地,哈尔滨市重点耗能行业落后的设备工艺所占比重仍然较高。三是管理水平低,与节能密切相关的能源统计、计量、考核制度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低,人为损失浪费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出于地方保护和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对淘汰落后、压缩能耗过高的过剩产能不积极。
(二)城市环境治理压力较大
城市环境发展也是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从目前哈尔滨市政府层面和环保监管部门自身来看,主要问题是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发现问题能力差。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控、日常监督检查等还只是局部的、被动的,既有布局的不合理,也有设备的不完善,更有技能的不适应,导致一些环境问题很难第一时间被发现并跟踪状态、掌握情况、分析来源。二是参与决策能力差。虽然哈尔滨市环保部门这几年积极努力参与综合决策,但由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不完善,造成环境保护规划不统一、不健全。造成城市规划发展与区域环境功能、环境要素结合不充分,缺乏系统性的审批、管理理念,特别是已经建成的工业园区大部分没有环保基础设施,使环境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就形成了欠账。三是行政执法能力差。往往只靠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缺乏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同时日常监控监管缺位、手段不足、水平不高、应急能力低,依法执法与正确规避责任的意识和方法欠缺,致使出现很多无效监管。四是评估效果能力差。既有跟踪检查不到位问题,也有第三方监测、监理、评估机制不健全和专业服务力量不足问题,如果不尽快转变观念,将直接影响环境管理预期效果。
(三)环保治理价格尚未形成市场机制
哈尔滨市政府通过经济手段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污染防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将环境成本内部化。例如,通过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实行脱硫脱硝除尘环保电价就推动了污水处理和脱硫除尘环保领域的发展。然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应看到,上述做法造成环境成本内部化,致使环保价格没有实现市场化。在征收污水处理服务费时未考虑污水后续处理需要的附加支出,收取垃圾焚烧处理费也没有考虑后续飞灰污染治理和渗漏污染液体防治费用。这就造成合同价格低于企业或者行业成本价格的怪相。例如:哈尔滨市某污水处理企业中标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0.8元每立方米,而调研报告认为污水处理全过程及后续治理费用合计应在1.5元-5.3元每立方米。某垃圾焚烧项目合同价款为28元每吨,而行业内部公认的维持正常利润的报价应为38-45元每吨。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环保价格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尚处于政府定价或以社会公益非营利组织为目标的定价模式,长期低价进行环保项目处理会造成污染治理质量不过关、企业发展靠政府补贴维持等现象,限制了环保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同时,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的环保企业在市场竞争终端将具备价格劣势,反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积极性。
(四)中小型环保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随着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节能环保建设项目逐年增多,环保投资金额呈现增长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申请建设的环保项目超过5000个,总投资超过3万亿元。哈尔滨市环保建设项目和投资额呈现增长态势。如此大的资金投入量,仅仅依靠企业自有资金难以维持项目的基本建设需求。且多数环保项目都存在前期投资资金大、基础项目建设周期长、项目投资收益期长、资本回收期长等特点,这就给环保企业的资金周转增加了更多困难。哈尔滨市政府有针对性的制定了绿色金融政策和环保资金补贴力度,但由于操作性及实施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尚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环保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同时,由于政府资金补贴金额和政策优惠力度有限,造成享受相关资金资源的多为国有企业和大型环保企业上市公司,数量更多的中小型环保企业只能通过银行贷款融资渠道获取环保项目建设资金。由于商业银行从贷款风险等方面考虑,加大对中小环保企业的融资贷款审核力度,还要以收取服务费、特许行业手续费、上浮利率等方式加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加之中小环保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担保抵押能力差、个别企业存在骗贷行为等因素影响,造成其难以快速获得环保资金贷款。
(五)个别环保领域产能过剩
随着环保产业的兴起和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社会资本集中进入环保行业,为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增添了动力。虽然哈尔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大量资本进入个别环保领域形成产能过剩、投资过热的情况。例如:公众对风能、太阳能光伏、多晶硅等新能源产业预期较高,大量资金介入,造成投资大于实际需求,最终引起结构性产能过剩,一批环保企业受到较大经济损失甚至破产重组。同时,哈尔滨市近年来兴建了一些环保产业园区,个别产业园区规模较大,但入驻环保企业较少,且入驻企业从事的环保产业关联性不强,产品种类繁多。一些环保企业存在盲目跟风,推出大量PPP项目,造成一些PPP项目尚未进入建设阶段就临时变更用途,甚至存在项目未建即夭折的极端情况发生。上述这些问题,都是由于企业战略研判不足,投资过剩造成的。因此,环保产业链尚需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节能环保企业应加强战略管理,完善、拓展企业主导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条,做好产品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推广,基于专业化战略发展的领先视角,进一步推进相关环保产业的分工细化。只有基于细化、拓展环保产业链,符合产业长期战略的环保投资才是环保企业和行业最需要的。
三、促进哈尔滨市环保产业发展的对策
(一)加快环保装备转型升级,推动环保产业节能增效
哈尔滨市要围绕高效锅炉推广、加强高效电动机应用、探索蓄热式燃烧、加快新能源汽车研发应用和深化半导体照明产业化等途径,加快推进哈尔滨市环保产业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全面提高。一是加大高效锅炉的使用推广。根据哈尔滨市取暖期长、燃料量大的特点,鼓励企业研发、制造自动化程度高、余热能源深度循环应用、燃料品种环保的高效锅炉,加大对主辅机匹配优化、小型锅炉高效燃烧等新技术。二是探索蓄热式燃烧技术研发。以高新换热冷却技术研发基地为寄托,以蓄热新型材料应用、预混深度结合和蓄热式燃烧器小型化等新技术研发为基础,加快哈尔滨市在高新技术、重要装备规模化等方面的应用范围。三是加快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占有份额。增加新能源汽车销售的最重要因素是解决动力电池使用寿命、电力系统安全性和电池重量减轻三个核心问题,这就需要相关机构和企业加大新能源电池的技术研发攻关,加强驱动电机及核心材料、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完善配套产业和充电设施。四是在加强高效电动机应用和深化半导体照明产业化等方面下功夫。大力培育高新技术电机控制和半导体照明的研发基地和大型制造企业,提高相关技术设计、关键材料部件,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水平,在哈尔滨高新产业示范区建设一批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聚区。
(二)创新环保发展模式,助力环保服务产业发展
哈尔滨市要通过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扩大环保服务产业和培育再制造服务产业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快哈尔滨市环保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一是通过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哈尔滨市应继续通过政府行为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奖励与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环保节能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进一步开展能源监督审计和环保评估诊断,进一步健全能源统筹配置管理服务平台,切实推动重点企业、能耗量大的企业进行节能改造,鼓励新能源和环保企业发展壮大。二是继续深化环保服务产业,开展污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加大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烟气脱硫脱硝、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力度,鼓励新技术、低能耗、少污染特征的环保服务、治理特许经营企业,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三是培育再制造服务产业,推动能源物资循环利用。切实建立低值易耗品再回收、废旧物资重复使用、高值易损耗零部件再制造和高能耗资源再利用的资源循环应用系统,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深度修复、激光纳米等方式提供再制造服务,推动构建哈尔滨市低值易耗、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交易平台。
(三)加强环保产品营销,扩大市场需求消费
通过推动环保产业消费、提高再利用产品的居民消费、深化政府对环保产品的采购力度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扩大环保市场需求消费。一是推动环保产业消费提高。进一步健全环保产品惠民政策,完善节能产品标识与产品推广,引导居民消费向节能环保产品倾斜;进一步深化阶梯电价水价、煤改气节能补贴、高峰期季节性能源调节等行政手段,系统合理的引导哈尔滨市居民改变消费模式;进一步提高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和高效能源使用效能,加大公***交通中新能源公***汽车的使用,加强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补贴。二是推动环保产品及再利用产品的居民消费提高。加大空气净化、垃圾处理等防治污染、节能资源设备的推广利用。例如:鼓励汽车加装尾气净化器,居室加装空气净化器,厨房加装抽油烟机净化器和生活垃圾处理器,推动相关产品的消费市场;完善天然气使用与管理,促进新能源燃料在供暖、汽车、工业等领域的应用;切实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做好建筑垃圾、农田秸秆、煤石粉灰等资源的使用效率。三是深化政府对环保产品的采购力度。鼓励政府用车购买低排量、低能耗的燃油汽车或者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降低资源利用能耗,降低电力、水力等能源的消耗标准,加大对环保硒鼓、可再生用纸等绿色环保产品的使用效率。
(四)深化环保技术研发,提升环保产业市场竞争能力
通过加强环保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环保核心技术研发引进、促进环保产业科研成果应用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升哈尔滨市环保产业市场竞争能力。一是加强环保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哈尔滨市环保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环保企业主持各类节能环保研究项目,做好环保技术研发或实验中心的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深化区域环保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政府组织、骨干企业牵头、高校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有机结合的环保产业创新应用系统。二是加速推进环保核心技术的研发或引进。充分利用专项科技资金,通过技术攻关、核心技术引进等多种方式,加快对重大关键环保技术的研发应用。例如:能源分梯级利用、二氧化碳热泵、低能耗余热利用、供热锅炉高效化、污染物综合治理等方面。三是促进环保产业科研成果应用效果。在哈尔滨高新产业开发区,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突出环保产业规模化和产学研结合的特点,推进环保高新设备生产、高效环保产品推广和关键环保技术应用,切实促进环保技术向绿色环保经济成果的转化。
(五)健全环保激励约束政策机制,营造环保市场环境
通过修订环保法律法规制度、完善污染防控预防监控与考核体系、健全价格收费和土地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环保市场化机制等多种途径,营造良好的环保产业环境。一是修订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提高产品效能和限额标准,修订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投资评估和审核配套实施细则,加大环境污染的惩罚与责任追究力度。二是修订完善节能减排、污染防控预防、监控与考核体系。加强环保治污的预警系统,健全将节能减排作为重要绩效考核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大对高耗能产业重点企业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追踪、督查和整改力度。三是修订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剩余能源再利用、可再生能源重复利用的价格优惠政策,通过错峰用电用水价差调整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使用,改进垃圾处理、供热计量、城镇污水治理等方面的收费与补贴政策,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四是推进环保市场化机制。深化电力供给侧管理,鼓励污染综合治理的市场化运作,探索排污使用权、污染付费、破产补偿等市场化调节机制,推进生态补偿市场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