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胎盘者处罚存法律法规空白吗?
不管是李萍、陈梅等倒卖者还是胎盘经销商,都清楚知晓不得买卖胎盘的规定。出于胎盘(紫河车)益气养血、补肾益精的功效,不少人主动买来食用。“有需求就有市场。”李萍说。
2005年,针对一些产妇和医疗机构对分娩后胎盘如何处置的疑问,卫生部曾明确表示,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根据规定,所有产妇在生产前都会和医院签订一份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选项包括产妇放弃胎盘交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处置、产妇自行处置胎盘等。
一旦产妇放弃胎盘交由医疗机构处置,怎么处置,产妇并不知情。
针对胎盘的处置,各医疗机构和医生也有不同的看法。有医生表示,卫生部的上述表态中,对于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可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对于健康的胎盘如何处置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医院对于产妇放弃的胎盘,都是一律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也就是说,如果胎盘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应该对其数量、处置方式等进行登记并留档。处置的方式包括焚烧等。
近年来,各地发生了多起医护人员私下贩卖胎盘的事件,原本应由医院处置的胎盘被流入地下市场买卖。
记者查询多起倒卖胎盘的报道发现,对于倒卖者的处理甚少。事实上,对处罚买卖胎盘的行为,目前在法律上仍处于空白地带。
在此前的一起案例中,曾有倒卖者被警方控制后,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并未立案。在移交卫生执法机构后,也同样因没有相关法规对倒卖者处罚,不得不让倒卖者离开。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在倒卖胎盘的链条中,相比倒卖者的难以处罚,医护人员如参与贩卖胎盘将被追究责任。
据此前报道,江苏省卫生厅工作人员表示,卫生部门关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确实存在且一直有效,医疗机构绝不可以进行任何胎盘买卖。若发现医院或医护人员买卖胎盘,将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追究。
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部门相关人士此前针对医护人员贩卖胎盘也作过同样表述。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张新年说,要想有效治理人体胎盘的倒卖乱象,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填补这一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