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学的二战后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法西斯政权的崩溃,一时盛行于德、意等国的新黑格尔主义和新康德主义法学已趋衰落,新自然法学复兴。在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其他各国,新自然法学更为得势。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所谓第三次技术大革命的刺激,西方各国的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些国家的法制又有发展。目前,社会学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新自然法学呈现三足鼎立之势,但彼此观点又日益靠拢。与此同时,由于国际交往的剧增,国际法学和比较法学的研究也迅速发展。这为法学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