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护照在哪里办理
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政务大厅: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2楼B区。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瑶海分受理点: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叉口瑶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庐阳分受理点: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政务中心三楼。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蜀山分受理点:合肥市长江西路992号井岗派出所户政大厅内。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高新分受理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高新管委会北门。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包河分受理点: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318室。合肥市长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吴山南路交口)。合肥市肥西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巢湖中路肥西中学对面。合肥市庐江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文明南路与泥河路交叉口。合肥市巢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安徽省巢湖市半汤路市公安局院内。合肥市巢湖市半岛分受理点:巢湖市黄麓镇书香路黄麓派出所院内。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新站分受理点:合肥市瑶海区中都路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一楼办证大厅。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经开分受理点:合肥市莲花路与繁华大道交口东南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