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第一部成文法是什么

中国古代第一部成文法是公元前536年3月(阴历)。

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

铸刑书开创了古代公布法律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刑书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同时也有利于法律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贯彻执行,对后世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

扩展资料:

春秋末期铸刑书事件的历史意义:

一、成文法的公布是正在形成的封建生产关系的要求

春秋中叶以后,随着土地私有制的确立,所有权关系进一步发展,与此相联系,侵犯所有权的行为和诉讼也相应地增多。

为了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新兴政治势力极力要求制定成文法,并把法规公布于世,使新型地主阶级可以依据法律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奴隶主贵族特权的侵害。

二、公布成文法是新旧势力争夺统治权的一场复杂斗争

在宗法制度下,“临事制刑,不设预法”是贯穿中国奴隶社会的法律现象。代表地主阶级的新兴势力登上政治舞台以后,迫切需要打破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的特权,将本阶级意志上升为法律,为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

他们通过制定和公布成文法,迫使奴隶主阶级的司法权受到限制,改变“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初步摆脱宗法制度对司法的束缚,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

三、成为法公布的重大历史意义

成为法的公布,使法律在形式上从秘密状态转变为公开状态,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比如了一个新的时代,宣告了封建制法取代了奴隶制法制,从此拉开了春秋战国成文法运动的帷幕。

公布成文法自郑,晋开其端,其他各诸侯国群起效仿,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成文法运动,为历代封建王朝法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成为秦汉以后封建法制的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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