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司法局

贵阳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政府立法工作。负责政府立法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组织征集年度立法计划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库的建议项目。组织起草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草案,跟踪了解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实施情况。起

草或组织起草、审查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市政府规章解释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的清理和立法后评估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四)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定公***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管理本系统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