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主体能变更吗

法律主观:

一、合同签订后能变更主体吗

可以变更。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 债权转让 ,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

二、合同签订后如何作废

合同作废即合同的解除,出现约定解除或者法定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没有交定金的合同有效吗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 合同的效力 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且合同未履行的,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