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正常物价几倍属于违法

由于商品种类不同,市场需求程度不一,具体超出多少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法律分析

超过价格部门核定最高以下为正常。如果超过进价的十倍是暴利。属于违法行为。哄抬是指投机者们意在强行抬高价格水平的交易活动,其手段有散布谣言和按略高于现行价格的价格水平输入指令等。哄抬物价是投机商人牟取暴利的手段之一,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是一种投机违法行为。哄抬物价和一般的商品涨价存在着很大差别,哄抬物价可以按照四个显著特点: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二是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也就是生产成本和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大幅度涨价了;三是在某一地区或者某些领域带头涨价的;四是囤积居奇,致使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也就是说造谣惑众的、牟取暴利的、率先涨价的、囤积居奇的,都在重点打击的范围之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抬价竞销。一般是经由故意的协同定价,如私下达成统一高价的协议(非书面形式)。二是抬价抢购。这往往是经由非故意的协同所致。比如,对某些紧缺商品,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有可能趁机抬份抢购,囤积居奇。如果一人首先抬价抢购,在心理作用和现实面前,其余的人便会自动地紧紧跟上。这里的所谓抬价,是指超出正常价格的定价行为。

法律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四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二)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

第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