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父母生而不养、病而不医、死而不葬的儿子是否有法律惩处?

是的,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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