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辅助人与商中间人可否认为是商人(法律上)?出示具体理由。
法律没有对商人进行定义,商人本身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由于我国尚无一部商法典,或者商法总则,因此,很难对“商人”给出一个法律上的定义。我们目前有的,只有民事主体,即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如果把这个概念类比到商法领域,可以得到商自然人、商法人、其他商事主体这几个分类。但是商辅助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认为,如果商辅助人符合公司设立的条件,就应当被视为商人,否则不能被称为商人,起码不属于 典型意义上的商人。
法律没有对商人进行定义,商人本身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由于我国尚无一部商法典,或者商法总则,因此,很难对“商人”给出一个法律上的定义。我们目前有的,只有民事主体,即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如果把这个概念类比到商法领域,可以得到商自然人、商法人、其他商事主体这几个分类。但是商辅助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认为,如果商辅助人符合公司设立的条件,就应当被视为商人,否则不能被称为商人,起码不属于 典型意义上的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