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该不该见义勇为?)议论文八百字左右。
见义勇为是社会公德的一种体现,是美德! 是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要,我们的需要,但绝不是法律的要求,社会的公德首先体现在法律的支持力度上,我承认社会需要这样的美,当见义勇为的行为与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混淆在一起的时候,法律是不会认同见义勇为的。众所周知的抓小偷事件,小偷飞速逃跑,后面的见义勇为者急追,小偷由于紧张摔倒在地死亡,见义勇为者被判刑三年,并处赔款几十万。要是你的话还敢见义勇为吗?你能保证你不过当吗?我的朋友打车回家,途中发现路边有人倒在地上,怀疑是前面的一辆形迹可疑的车撞的,于是就叫司机追赶,同时报警110,。当追上可疑车辆的时候,发现可疑车辆的前风挡玻璃破损,就拔下了司机的车钥匙,同车的两个同事拉住从付坐下来的人,要前往派出所,周围有很多围观的群众一起帮忙,拉扯中副座上的人不知是谁打了他一拳,造成鼻梁骨骨折,到了派出所,警察以寻衅滋事将三名见义勇为者拘留,至今已有20天了,我的心很疼。大凡见义勇为者的命运都不是很好,很难受到社会和人民的尊重,要么受伤后得不到应有的治疗,要么干脆就以各种名目强加罪名,造成见义勇为着心里和生理的双重伤害,甚至坐班房和赔钱,丢工作,就更不用说亲情了!我知道见义勇为是美德,但我美不起来,我不想我救了一个老晕倒在路边的老人,到医院清醒过来后,说是我侵害了他。我不想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倒在路边人死去,我真的可以救他,也许简单到一口水一粒药。我不会了,我只是希望当我有危难的时候有人来救我,我也是人民啊。我不会再去救人了!像鲁迅小说中写的那样,中国人木然的看着外国人杀中国人。试着学会木然,不是很好吗?至少地狱里的人不是我! 我在流泪----好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