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婚单亲母亲或者父亲是否应该享受生育津贴、产假、陪产假等,你如何看待?

两种观点。

1.不能享受,根据不少地方法规,合法生育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例如浙江省地方法规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满足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这一条件。徐某未婚生育,明显是不合法的,故其不能享受产假工资等生育保险待遇。2.可以享受,其依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第8条,这一观点认为,这两个条款对女职工的产假和生育津贴作出了规定,但并未要求女职工合法生育才能享受上述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系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其效力高于作为地方性法规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应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即只要是女职工生育,就能享受相关待遇。

虽然理论上,中国法律保护妇女的生育权,生育权的主体也不区分已婚或未婚。但在生活中,没有结婚就没有准生证,没有准生证就不能享受到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生育津贴在内的生育保险待遇,办不到准生证,孩子出生之后上不到户口,变成了黑户,以后学习生活都会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