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赡养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从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