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条上替别人签字承担法律责任吗
视情况而定:
1、如果欠款人承认是他委托,或者事后有追认行为,代写人不负偿还责任,但是要负证明责任。
2、如果欠款人不承认,且无其他证据,代写人承担偿还责任。
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应。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4、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欠条内容合法。
总的来说,帮别人写欠条,如果经过他人同意的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欠款人不承认,且无其他证据,代写人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