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户主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吗
法律主观:
一、房屋所有权人是户主吗
不是,具有产权人与户主是二个概念的问题。产权人即房子是他的。户主是说一家人为主的。实质区别,卖房后得到款项是产权人的。迁进户口人首先要户主同意才能实施。
二、什么人是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所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指拥有这四项权利的拥有人,并不是单纯的拥有一项或者两项权利。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房屋所有权的内容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道德,不损害公***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一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
具有专业术语的词汇。运用对比的手法反而会更加容易理解
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