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冻结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定除了冻结条款,如果发现所冻结的一些财物,或者是其他的东西与本案没有任何联系的话,扣押部门要在三日之内解除对扣押物品的冻结。对查封或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一起同在场的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者查点清楚,现场开列出清单一式二份,并由侦查员、见证人和持有人***同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而另一份则附卷备查留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