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判决书从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开始生效。

具体来说,当法院作出判决后,会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如果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判决内容。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送达判决书时,法院会同时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和上诉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则视为接受判决结果,判决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案件的判决书生效时间可能不同,具体生效时间需要根据案件性质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

判决书从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开始生效,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判决内容。如果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不同案件的判决书生效时间可能不同,具体生效时间需要根据案件性质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