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子商务师考试知识点:电子商务的安全风险类型
2017年电子商务师考试知识点:电子商务的安全风险类型
1.信息传输风险
信息传输风险是指进行网上交易时,因传输的信息失真或者信息被非法的窃取、篡改和丢失,而导致网上交易的不必要损失。
(1)冒名偷窥
(2)篡改数据
(3)信息丢失
(4)信息传递过程中的破坏
(5)虚假信息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1)来自买方的信用风险。对于个人消费者来说,可能在网络上使用信用卡进行支付时恶意透支,或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卖方的货物;对于集团购买者来说,存在拖延货款的可能,卖方需要为此承担风险。
(2)来自卖方的信用风险。卖方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寄送消费者购买的货物,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与集团购买者签订的合同,造成买方的风险。
(3)买卖双方都存在抵赖的情况。
传统交易时,交易双方可以直接面对面地进行交易,信用风险比较容易控制。由于网上交易时,物流与资金流在空间上和时间上是分离的,因此如果没有信用保证,网上交易是很难进行的。再加上网上交易一般是跨越时空的,交易双方很难面对面地交流,信用的风险就很难控制。这就要求网上交易双方必须有良好的信用,而且有一套有效的信用机制降低信用风险。
3.管理风险
网上交易管理风险是指由于交易流程管理、人员管理、交易技术管理的不完善所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交易流程管理风险
(2)人员管理风险
(3)交易技术管理风险
4.法律风险
网上交易信息系统的技术设计是先进的、超前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在目前的法律上还是找不到现成的条文保护网络交易中的交易方式,因此还存在法律方面的风险。一方面,在网上交易可能会承担由于法律滞后而无法保证合法交易的权益所造成的风险,如通过网络达成交易合同,可能因为法律条文还没有承认数字化合同的法律效力而面临失去法律保护的危险。
另一方面,在网上交易可能承担由于法律的事后完善所带来的风险,即在原来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下而进行的网上交易,在后来颁布新的法律条文下属于违法经营所造成的损失,如一些电子商务公司在开通网上证券交易服务一段时间后,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条文规定只有证券公司才可以从事证券交易服务,从而剥夺了电子商务服务公司提供网上证券交易服务的资格,给这些电子中间商经营造成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