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乌鲁木齐隔离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外地来乌鲁木齐隔离最新政策:
一、无疫情报告省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查验新疆政务服务健康通行码绿码,测温后有序通行。
二、有疫情报告地区所在直辖市、地级市(盟、州)旅居史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落地核酸+测温、绿码。
1、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街道)旅居史人员落地核酸无异常后纳入常态化核酸检测。
2、对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公布地区为准,下同)及疫情报告地区所在具(市、区、旗,直辖市街道)旅居史人员经核查研判,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江区、工业园区、姑苏区、常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靖西市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集中隔离14天:除中高风险地区外人员居家健康监测14天。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封控区、管控区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集中隔离:其他人员居家健康监测14天。
3、有社会面传播风险的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光明区玉塘街道、南山区、东莞市塘厦镇、石碣镇、广州市花都区、中山市大涌镇,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天津市西青区封控区和管控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无锡市锡山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赛罕区、新城区、土默特左旗、武川县旅居史人员按照“先管后筛”的要求,落实临时集中医学观察,进一步甄别筛查,并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如当地划定风险等级,及时按相应等级落实管控措施。
三、疆内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返)乌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码+测温后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