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签合同、不给交社保、拖欠工资、想要离职、老板不同意怎么办?
1、以公司不给你缴社保为由,向公司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2、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以下权益。
(1)没签劳动合同。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11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没缴社保。主张公司为你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3)主张公司支付你工作每满一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