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诉讼、申诉等法律名词怎样理解?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民事争议的情况下,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的诉讼行为。起诉,又称“提起诉讼”,是指检察机关或被害人以及其他依法拥有请求法院确认刑事责任是否存在和适用刑罚权对犯罪进行惩罚的团体或者个人,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对犯罪人提出指控,要求法院对犯罪事实进行确认并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行为。起诉是当事人实施的一项重要诉讼行为,起诉权是当事人依法享有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行使诉权的的目的是要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从而使受侵害的合法民事权益或民事争议置于人民法院保护或救济之下。由于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当事人的起诉,人民法院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因此,当事人的起诉不仅对于保护合法权益和解决民事争议具有重要意义。——————————————————————————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指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为解决案件而依法定程序所进行的全部活动。

基于诉讼所要解决的案件的不同性质,可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活动。?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处理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裁决的活动。————————————————————————————————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可见,诉讼包括起诉和申诉,先有起诉,后有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