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笔录可以拍照吗
询问笔录不可以拍照:
1、没有权力拍照,如果你确实有用,应当申请法院或其他权力机关调取;
2、询问笔录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当事人以外的案件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而制作的问答式书面记录,是证据种类中书证的范畴,不是证人证言。
询问笔录申请查看流程:
1、如果是民事案件,当事人本人是无法调取的,在实际在操作过程中,一般由法院直接向公安局调取;
2、如果是刑事案件,执业律师必须在收到嫌疑人或其家属、被告人或其家属、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授权委托,凭律师执业证件、委托手续、律所的公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调取公司的询问笔录。一般笔录有两种保存方式,其消除时间不一样:
(1)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后消除。
(2)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这个时间能更长。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
综上所述,在公安局做的报案询问笔录是不能轻易调出来的。报案询问笔录属于公安机关的内部材料,当时给报案人做询问笔录的时候,报案人会签字确认。确认笔录他已经看过,和他说的是一致的。然后公安机关就会把询问笔录存档案。有些案件的询问笔录,司法机关人员,律师带着自己的合法证件和律师事务所的委托证明,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查看笔录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