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和结婚在同一个月要罚款吗?法律怎么规定的?月初生孩子,月底到年龄结婚。

1、未婚生子是法律是不允许的,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被视为超生,且要接受双倍罚款(我不知道您是哪个省的,具体看您所在省份的条例)。

2、您已经生了的话,只要接受处罚,小孩是可以上户口的,您需要依法缴纳罚金,双方开除工职,接受这样的处罚后,您小孩就可以上户口了,对以后上学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3、结婚证应积极补领,不受有无小孩的影响(等女方坐完月子再去领不迟)。

至于罚款数额,是分开罚的,您和您妻子都要罚,数额我推算是您俩去年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左右。

祝您好运!

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五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重婚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那个,问了计生办的人,广州这边的规定是,两个月内补办结婚证,不罚款,否则按超生一胎罚款,具体你要询问当地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