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组织人员去香港打黑工是什么罪

根据《入境条例》,所有来港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两年,协助及教唆者亦会被检控。

简单来说:

受雇者: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两年

雇主:最高刑罚为罚款三十五万元及入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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