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个人干活,没有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以去向劳动局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3) ?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老板未与你签订合同,也是违反行为。中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就按照入职当天算起。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

2、《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