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平等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效力贯穿民法始终,体现民法的基本价值,集中反映民事立法的目的和方针,对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原则,我们国家民法基本原则分为: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开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一、平等原则集中反映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是民法最基础、最根本的一项原则。

二、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三、公平原则又是一条司法原则,是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没有相应的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判决。

四、诚实守信原则是按照制度互惠性行为,在目前复杂多变的市场制度中暴露出了种种弊端,就会表现出种种局限性。

五、守法原则一般不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任意性和倡导性,民事主体的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

六、公序良俗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是维护国家利益和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

七、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和习惯,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民法整个过程中,对于民事活动能够提供各种基础的指导,进行民事活动中,不能偏离其基本原则。

一是认定侵权行为的机能。即在行为人看来合法的行为,由于其对他人造成了损害,使该行为被认定为侵权行为,作为说明这一判断的表达方式而援引“权利滥用”的场合即是。例如,出租人强制执行承租人拆屋还地,对承租人的建筑物任意进行破坏而使其材料价值显著减少的情形。 二是权利范围明确化机能。即当制定法出现抽象概括,并有漏洞的情况下,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具有使权利的内容及范围得以明确化的机能,这种机能在权利的性质和范围发生冲突的场合,尤为典型。如相邻土地所有人均为营业目的而利用地下水,其中一方打了一口水井,故妨碍了另一方的用水权,这种行为被判定为权利滥用。 三是权利范围缩小化机能。即可以缩小某一权利的范围,如房屋所有人为将房屋高价出售而不顾对承租人的损害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被认为是缺乏“正当理由”的解除权滥用。 四是强制调解机能。依照禁止权利滥用法理,强制权利人参与调解的机能,以涉及公***利益为限。如公用事业单位擅自铺设地下管道的行为虽为非法,但已成事实,土地所有权人不得任意主张拆除,而必须参与调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