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草母亲是如何回应一审宣判结果的?

9月21日上午,云南“李心草溺亡案”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令罗秉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人民币63257元。对此结果,李心草母亲陈美莲表示,将提起上诉。

陈美莲表示,事发当晚,与李心草一起喝酒的,除了罗秉乾外,还有任某燊、李某某昊两人,应当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同时,还应该追究两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前,陈美莲向法院提起了对任某燊、李某某昊两人的附带民事诉讼。今年8月24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目前,公安机关仍在侦查,故陈美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依照相关规定,陈美莲对两人提起的民事诉讼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对此,陈美莲的代理律师认为,这个赔偿诉讼是一个必要的***同诉讼,不能分开处理。接下来,他们将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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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母亲:“一大家子还要继续生活”

李心草去世后,陈美莲再没睡过一个踏实觉。她小时候的画面总会出现在陈美莲脑海里,“天天想,夜夜想”。陈美莲每天以泪洗脸,找到女儿死亡的真相成为这个单身母亲唯一的生活支柱。

她每天都会给女儿发微信,“这是你爱吃的重庆小面”,“学校该放假了吧,妈在家等你一起吃饭”,“今天看到了一件衣服,款式颜色都特别适合你”,“妞妞,大三了,开始准备考研了,辛苦了”……聊天界面的背景是女儿的照片。每次看到女儿的头像,陈美莲就有种“还是和她说话的感觉。”

今年四月,在嫂子赵翠芬的建议下,陈美莲走出房间,回到她的服装店工作,早上八点四十上班,晚上九点半下班,一天大多数的时间都待在店里。她盘起了头发,穿一条黑色的阔腿裤和外衫,是嫂子给的,脚上的皮鞋是自己买的,天天擦得锃亮,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多接触接触外人,和别人说说话,能让她暂时忘了这件事。”赵翠芬说。

2020年4月起,陈美莲每天开始去嫂子的服装店上班,精神好了许多。

店里的客人大都是附近的住户,师宗地方小,大家多少都有耳闻,但很少有人主动去提。唯一一次,是个十年的老顾客,试完衣服付完钱,犹犹豫豫张开口,“那事怎么样了,怎么处理?我老想问你,不知道怎么开口。”

在家人和顾客面前,陈美莲都在尽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一大家子还要继续生活,我不能把我的情绪放大到他们身上。”

封面新闻—云南“李心草溺亡案”一审宣判 李心草母亲表示将上诉

新京报—李心草溺亡案:母亲称会向检察院申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