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怎么分户口怎样重新立户口

立户是很重要的事情,在法律上有规定的,所以并不是想立户就能随便立户的。那么对于需要立户的人来说应该怎么才能重新立户呢?这就需要大家了解清楚,从下面的内容就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样才能重新立户

立户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分户条件:

1、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3、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4、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5、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二、单独立户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4、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新家庭成员的名单。(收原件)

6、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所以说,在进行立户的时候需要满足条件,然后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这在上述的内容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大家有立户想法的人就要知道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