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产生的欠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产生的欠款纠纷管辖法院可以由合同约定,若是没有约定的,由被告的住所地管辖以及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适用基层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