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电动车上楼的法规

没有法律规定电动车上楼是违法的,但如果发生事故就违法了。

电动车上楼可以报警。可以拨打12345投诉热线进行举报。存在多次行为的,当事人可以找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进行解决,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并且可以要求业主大会为电动车建立储存场所,不让电动车进入室内,避免危险的发生,因电动车上楼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损失。

电动车不能上楼的的原因:

1、电动车容易产生一氧化碳、氧化氢等有毒气体,对人体有致命危害。

2、电动车的电气设备和接触连接器容易发生电气故障,可能导致局部过热和火灾。

3、电动车线路保护不到位或保护不到位,容易造成绝缘层损坏、短路、起火。

4、电动车充电器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火灾,如充电器过充、混合使用等。

5、电动车电池使用时间过长可能引起火灾等。

电动车上楼违法处罚如下:

(1)明令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者最高可处罚1万元;

(2)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电瓶车上楼举报如下:

(1)可以拨打12345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2)直接拨打96119进行报警处理;

(3)应向消防机构、村(居)委、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 高层公***建筑的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