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专业设置

法学专业(含商法、经济法方向)

(非师范、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收)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史、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四十余门。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及法学教育规律,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和综合性知识的、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身心健康的,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的复合型法律应用人才。

就业方向:可到国家党政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研究、管理等工作,亦可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法律教学与科研工作。

① 商法方向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史、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企业与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破产法等四十余门。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以民商法为学习重点,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的、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能力的、能为建设法制国家而服务的实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就业方向:以服务于商业领域为主要目标,同时还能服务于社会管理、立法、司法、行政、教育、宣传、出版、影视、网络等各个领域方向。

② 经济法方向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史、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企业与公司法、金融法、竞争法、财税法等四十余门。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经济法学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经济法学领域的较高理论水平,并具备实践能力,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法律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可到各级各类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机关、仲裁委员会、金融保险系统、企业等从事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