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司拍的不动产过户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分析: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3、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证书的注销登记;4、房屋转让合同(原件,法院判决的除外);5、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6、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9、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10、单方申请的,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1、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