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如何界定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界定如下:

1、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

2、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

交通事故中丧葬费如何计算

1、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死者的家人、亲属或其他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向加害方要求丧葬费的赔偿;

2、丧葬费是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包括了运尸费、火化费、购买普通骨灰盒费、雇请人员办理丧葬事宜的劳务费以及必要的交通费用等合理项目的支出;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赔偿六个月的工资额。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