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教育新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相关规定,2021年成都设置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法律依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一、落实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党委会)等,专题研究落实举措,履行好义务教育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违反《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征信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