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依据是:劳动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具有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的功能和重要性,劳动法具有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传统。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为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需配合使用)